小学班级学生操行评比制度
作者: 郑州励德双语学校_小学部 时间: 2018-07-15 08:34:29 点击: 0次
小学班级学生操行评比制度
为了加强学生政治思想工作,建立健全对学生的德育考核制度,特指定本规定如下:
1. 操行评比等级分为:优秀、良好、及格、不及格四个等级。
2. 每生每月给予操行基础分80分,根据《学生手册》和《班级操行评定条例》进行加减评出当月分值。
3. 操行分总分值为100分。
4. 条件:
(一)达到下列条件者,操行评定有优秀:
⑴ 热爱祖国,拥护班级管理,思想进步,重视政治学习和思想道德修养,能坚决抵制自由散漫,有组织,有纪律,勇于检举揭发各种歪风邪气;
⑵ 学习目的性明确,刻苦用功,学生成绩优良;
⑶ 重视体育锻炼,坚持两操,身体健康;
⑷ 组织纪律性强,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积极完成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,出勤率达100%以上;
⑸ 尊敬师长,关心同学,爱护集体,为人诚实,举止文明,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;
⑹ 每次考试成绩科达到科均80分以上(含80分);
⑺ 考核分为:90—100分。(含90分)
(二)达到下列条件者,操行评定为良好:
⑴ 能参加理论学习和政治活动,热爱祖国,拥护班级管理;
⑵ 能遵守《学生手册》和《班级操行评定条例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,组织纪律性较强,能自觉抵制腐朽的思想作风和各种歪风邪气;
⑶ 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有一定的刻苦精神;
⑷ 讲文明,讲礼貌,尊敬师长,关心同学,爱护公物;
⑸ 每次考试不在班级倒数5名者。
⑹ 考核分为:75—90分。(含75分)
(三)达到下列条件者,操行评定为及格:
⑴ 一般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,基本遵守《学生手册》和《班级操行评定条例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学习态度和劳动态度一般。
⑵ 每次考试不及格科目少于3门者。
⑶ 考核分为:60—70分。(含60分)
(四)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操行评定为不及格:
⑴ 政治思想落后,有较严重的错误言论和行为;
⑵学习态度不端正,行为散漫,考试舞弊,经教育不改者;
⑶道德修养差,包庇纵容坏人坏事,支持或参与歪风邪气,打击先进,对抗领导,不服从领导;
⑷有意破坏公物,造成较大损失;
⑸不遵守纪律,严重违反《学生手册》和《班级操行评定条例》的行为;
⑹本学期受到行政处分者。
⑺考核分为:60分以下。
5.评定办法:
学期末由班主任根据收集到的班级同学、班委的意见,并征求各课任教师意见,视每月考评情况进行评定。